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6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
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32,712,931.78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18,198,523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3,639,704.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3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
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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