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解答:
“杭州杀妻案”的凶手许国利儿子还有继承其继母财产的权利吗?
严格地讲,没有。
【资料图】
虽然老子杀人,儿子无过。但是,由于其父亲与继母留下了一个女孩,而在继母被杀后,其父也预计也会因为情节太恶劣、手段太凶狠,也会被判死刑。如此一来,女儿就成了孤儿。那么,孩子也就需要有人抚养。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亲生母亲的财产,当然应当归女儿了,而不是父亲带来的儿子。
实际上,如果儿子对妹妹有感情,也可以做出这样的选择,那就是自己来将妹妹带大,一方面,尽一尽大哥的义务,用这样的行为为自己的父亲赎罪;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方式,或许可以获得一部分财产继承权,前提是,必须好好地对待妹妹。
当面,这要看妹妹的姨娘们是否愿意将孩子给哥哥养。因为许国利的凶残,一定会在他们的心里扎下根,他们也一定会在女孩的抚养问题上十分小心,会担心女孩被许国利的儿子来养风险太大。因此,从总体上讲,儿子很难获得继母的财产继承。
如下解答:
虽然“杭州杀妻案”审理并没结束,回复这些为时过早。但既然邀请,那么就分析下:
理由是:许国利儿子与其继母即被害的来某某无法律上的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就目前所获知的消息,许国利之子与来某某并没有共同生活,更谈不上受来某某的抚养教育,那么也就没有形成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由于许国利杀害来某某,来某某的近亲属(主要是来某某的两个女儿)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那么即便是许国利之子以后有机会继承了许国利的遗产,也必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上述赔偿,如果这样,那么许国利之子能实际得到的遗产没有或很少。
悲剧已经发生,一句古老的法谚“没有人从非法的行为获利”,或者这样的遗产处置方式是最能告慰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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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解答:
自从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民法典》,在《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方面,有具体的规定。针对问题中的继承情况,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我谈谈我的看法:
实施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如下解答:
杭州杀妻案凶手许国利,他同前妻所生的儿子,没有任何继承被害人来惠利财产的权利。而且要纠正的是,来惠利也并不是许国利儿子的继母,双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这一点很重要,也就决定了凶手儿子不能染指来惠利的遗产。
对于许国利同前妻所生的儿子来说,来惠利仅仅是父亲后面的妻子。在许国利同前妻离婚后,儿子随母亲生活,没有随父亲生活,所以没有形成家庭成员关系,也不属于收养关系,那么受害人的财产是无份去分割继承的。
那么受害人的财产谁有权利继承呢?只有来惠利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同凶手所生的小女儿,以及受害人的健在父母继承。许国利虽然是受害人的合法丈夫,但是因为他是加害人,在法律上就剥夺了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无份继承。
现在根据后续报道,来惠利的大女儿愿意承担抚养小女儿的义务,其大女儿已经成年,所以可以担当同母异父的监护人。自然受害人的财产得以继承。
同样凶手许国利的财产,其儿子估计也得不到。为什么呢?因为因为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271万。而许国利肯定没有这么多财产的,否则也不会去杀害妻子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许国利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赔偿被害人家属。那么其儿子实际上也不太可能还剩有遗产可继承。
另外一方面,估计其儿子也不会主动来去争夺遗产,其父亲犯下了这么大的罪,既违反了法律,也颠覆了起码的人伦道德,杀妻碎尸,这个名声太难听了。如果出来再争夺遗产,很有可能连未来结婚都无人敢嫁。本来此次惨案的触发点就是凶手想要房子给其儿子做婚房开始。现在其儿子的未婚妻还敢嫁吗?
大家明白了吧?
如下解答: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遗产。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则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如下解答:
按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若是形成抚养关系,那继子女就享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当然,继子女也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律义务。
从部分媒体报道来看,许国利再婚时,其儿子应当已接近成年。所以许国利的儿子想要继承继母遗产,恐怕存在法律障碍。另外,因为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271万。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许国利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赔偿被害人家属。这样一来,实际上未必有遗产可继承。
如下解答:
#杭州杀妻案,凶手的儿子可以继承继母的遗产吗?
继子是否可以继承继母的财产,与父亲是否杀妻没有直接法律关系!
首先,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发生继承关系的决定因素是,双方之间是否形成稳定的照顾抚养关系。
其次,父亲杀妻是夫亲的独立行为,其结果由其本人承担,继子在法律上的身份关系并不受父亲的杀人行为影响。
然而,父亲杀妻的行为必然让继子难以继续和继母家庭之间保持和谐关系。
不过,如果是在杀妻之前就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是有权继承继母遗产的。
如下解答: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其中一种情况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相信这也是大家的共识,否则真是天理难容了。也就是说,丈夫本人得不到,那么继子也不能从丈夫这条线得到任何财产。
可事情就到这里了吗?继子能不能从受害妻子这条线获得继承呢?
可能有人听过继子女也能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案例,毕竟很多从小抚养,不是亲子胜似亲子的故事有很多,相信这也是许多人的担心,这是否有可能?
原则上不可能。为啥?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继承权。这怎么界定?一般包括: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受害妻子有没有对继子形成抚养关系,是继子有否继承权的关键,和丈夫行为无直接关联。但据说这个案子继子是前妻抚养,所以大概率没有与受害人有抚养关系。
如下解答:
当然没有啦!这和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从而非法获取保险金的骗保行为是同一性质。
新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虽然不是许国利之子亲手故意杀人,但凶手是以儿子能继承房产为目的而故意杀妻的,上述法规应该适用于此种情况的判定。
于法于情于理,许国利之子都没有权利继承其继母来女士的财产。
如下解答:
这个问题实在是笑话!
就凭血缘关系上来说,他也没有丝毫关系,更何况他亲爹还是杀害继母的杀人凶手?
如果他有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那这个世道,简直是一点公理都没有了!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还是个人感情来讲,凶手的儿子,都没有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
关键词: 杭州杀妻案儿子继承财产